三一九槍擊案可能的真相


三一九槍擊案,照目前看起來,似乎是結案了。刑事局〈三一九槍擊報告〉列舉一堆的人證與物證,再總合這些證據,告訴國人畏罪自殺的陳義雄是槍擊案唯一的凶手。
不管泛藍或泛綠,許多人心中存有許多疑問,有些人根本懷疑專案小組的立場。
我不懷疑專案小組的立場。但是我更相信,包含專案小組自己,心底同樣有許多疑問。
真相,必須「不違背證據」,還要能「解開 所有的謎團」。
我想到一種可能,能夠滿足上面兩個條件。 下面,就是我所認為「可能的真相」。

陳義雄是凶手的九大證據

專案小組之所以認定凶手是陳義雄,關鍵的證據總括起來,可以區分成以下九項:
一、總統與副總統確實遭到槍傷。
二、凶手是一人(無共犯)一槍兩彈,作案地點在警方宣稱的熱區。
三、凶手使用的改造手槍與子彈,來自於陳義雄委託他妻舅黃維藩所購得。
四、陳義雄是黃衣禿頭男子。
五、槍擊案發生時,陳義雄出現在熱區。
六、槍擊案發生後陳義雄個性丕變,似乎心事重重,整天不太講話。
七、看到警方在電視公佈黃衣禿頭男的照片,陳義雄燒了黃夾克,並要求太太為他理髮。太太詢問「這事是否是你幹的」,陳義雄答以「妳別管,我自己做的事自己會承擔」之類的話。
八、陳義雄寫了三封遺書,隨後被魚網纏繞,死於安平港。
九、陳義雄家人認為陳義雄涉及槍擊案,因而銷毀遺書和桌曆,並企圖掩飾真相。

陳義雄是凶手的疑點

倘若前述九點都是事實,我們就可以認定陳義雄是凶手?
我不認為。這中間的疑點,為了方便讀者閱讀,表列如下:

項次 陳義雄是凶手疑點 說      明
1 所有證據都只是間接證據。
一、 所謂「直接證據」或「間接證據」的差別,例如你「目睹」張三持槍殺人,你就是直接證人;你看到張三走進屋子,再聽到裡面傳來一聲槍響,你跟著走進屋子,看到張三手中拿著槍,李四中槍倒在地上,你就是間接證人。
二、 專案小組舉出的所有證據,全是間接證據;沒有一項能直接證明陳義雄是槍擊案凶手。甚至沒有一個人在陳義雄買槍以後,曾經看過他持槍、把玩槍,或開槍練習射擊。
2 陳義雄沒有親口承認,或在遺書裡面提到,槍擊案是他幹的。
一、 仔細解讀陳義雄所有說過的話,包含家屬對三封遺書轉述的內容,陳義雄從未承認槍擊案是他幹的。
二、 家屬認為陳義雄是凶手的原因,主要在93.3.26警方公布黃衣禿頭男子相片,陳妻追問「你去那裡(指現場)做什麼?」「真的是你弄的?」「XX(家屬A)在公司上班,若讓人家知道一定會指指點點,那要怎麼辦?」陳義雄回答:「我自己做的這件事情我自己會處理」。
三、 單就上面這句話,較嚴謹的解讀應該是:
1) 陳義雄知道槍擊案的內情(或部分內情)。
2) 陳義雄「涉及」槍擊案。
3) 陳義雄憂心槍擊案可能會牽連到家人的安危。
3 只因為「對陳總統執政的不滿」,陳義雄就公然槍擊總統的動機不足。 陳義雄奉公守法生活了六十二年,有正常的家庭,他突然不顧一切,公然槍擊陳總統的動機是什麼?

一、 不希望陳總統當選:槍擊之前他必須認定陳總統會當選;而且,他這一槍是要把陳總統打死。那像是「欲致人於死地」的一槍嗎?而槍擊案前一天,當選舉民調在伯仲之間,沈富雄委員的記者會重創第一家庭的誠信度,無異對選舉投下一記震撼彈──這變化,會讓支持泛藍的陳義雄認為陳總統會當選?假如陳義雄不認為陳總統會當選,他為什麼要槍擊一個「還差一天就落選」的總統?
二、 製造槍擊事件,希望陳總統當選──可能嗎?
三、 單純發洩心中對陳總統執政的不滿:假如他只是不滿陳總統,為什麼第一槍是射向呂副總統?泛藍的支持者,在槍擊案那段時間,誰對呂副總統有那麼深,要致她於死的怨恨?所有證人之中,有誰曾經聽過陳義雄說過一句對呂副總統的抱怨?
4 作案時,陳義雄不戴帽、穿著鮮黃色的夾克,讓自己成為「黃衣禿頭男子」耀眼的目標。
一、 依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,歹徒作案時盡可能會讓自己「融入環境」,而不是讓自己成為「耀眼的目標」,除了要避免當場引起旁人的注意,更希望「可能的目擊者」事後不會有任何印象。從這個觀點看,陳義雄是個顯眼的禿頭,卻不戴帽;還穿了件台南市角力委員會參加運動會的鮮黃色「制服」!「制服」是許多台南在地人一看,就知道源頭的衣服。
二、 戴一頂帽子、換一件夾克,需要花多少的時間和功夫?陳義雄帶了槍「預謀」犯「殺頭之罪」,他居然事先不做任何防範?
5 黃衣禿頭男子──這麼耀眼的目標,沒有任何「同夥」的掩護,在車隊經過時公然持槍攻擊總統,隨扈、警察、群眾竟然沒任何人看到他?
一、 假如上述4是真的,陳義雄不是白癡,就是他殺陳總統的決心甚強。陳義雄像白癡嗎?假如他心中毫無牽掛,一心一意就是要殺陳總統,他應該像國際間的政治狂熱份子,這些人刺殺總統都是拿著槍,「堂而皇之」走向前,一邊走,一邊開槍。其次,陳義雄是單人犯案,沒有任何「同夥」掩護,這種狀況下,隨扈、警察、群眾……,滿山遍野的人,可能沒有一個人看到他?
二、 專案小組推測,陳義雄把槍藏在口袋(這是他穿黃色大夾克的原因),所以沒人看到他。如此一來,又有以下幾個疑問:
1) 陳義雄到底是「無所畏懼」或「想掩飾自己的犯行」?人的思想和行為應該是一致的。一下子他什麼都不怕,一下子他又怕,他到底是怕還是不怕?
2) 改造手槍的射擊精度原本就不準,陳義雄對手槍又缺乏經驗(至少他不是職業槍手,也不是像杜台興之類的射擊選手),還要把槍藏在夾克口袋裡面對外射擊!各位拿把玩具手槍放到口袋,試試看,在倉促之間你可能射多準?在高度壓力下,兩槍居然擊中了兩個「快速行進中的目標」,可能性有多高?
3) 沒錯,事後的結果可能是僥倖(也就是,陳義雄很僥倖射中總統副總統,那是無心之作),但問題是,既然他殺總統的心意那麼堅強,在槍擊之前他如何「有自信」手槍從口袋射擊,他一樣可以擊中總統副總統?
4) 當然,可能是他根本不在意「中」或「不中」,反正打兩槍,發洩心中的悶氣就好。倘若如此,下面6的疑問如何解答?
6 槍擊以後,陳義雄為何追著總統車隊奔跑?
一、 陳義雄不顧一切槍擊總統,也成功了,各位設身處地想一想,車隊經過以後你最可能怎麼做?我若是他,我選擇的優先順序分別是:
1) 留在原地繼續鼓掌(因為沒人發現槍擊),然後「若無其事」隨同眾人一起散去。
2) 朝車隊行進的「反向」慢慢離開。
3) 轉身走進商店,佯裝買東西。
二、 結果陳義雄沒有選擇上面之一,而是拔腿跑步,朝車隊行進的方向追過去。陳義雄為什麼要追車隊?
1) 他以為槍擊失敗(沒擊中總統),追上去想再補一槍。若如此,又有以下幾個疑問:
a) 根據警方公佈的資料,當時陳義雄跑步的時速約是十公里,車隊行進的時速三十公里,「以慢追快」,有道理嗎?
b) 可能陳義雄全不在意「追得上,追不上」,而是心中那股怨氣難消,他就要是追。如此一來,這問題又回到前面5的最後疑問──他到底只是想發洩心中悶氣,還是一意欲致陳總統於死地?
2) 圍觀的群眾都熱情地追著車隊跑:這答案顯然不可能,因為從警方公布的錄影帶,所有人都定在原地,只有陳義雄單獨一個人「出類拔萃」的在犯案現場狂奔。
三、 一個禿頭,穿著耀眼的鮮黃夾克,身影已經夠「出眾」;槍擊之後又「特立獨行」地跑步,他是唯恐事後別人指認不出他是槍擊犯嗎?
7 自殺的動力不足,遺書的位置不尋常,自殺的方式匪夷所思。
一、 自殺需要多大的動力?或是說,心情處於多大的恐懼與或絕望之中?
二、 警方二十六日公布黃衣禿頭男相片,同一時間警方請社會大眾協尋的「可疑人士」還有多少?再者,那張相片看得不十分清楚。否則,為什麼許多朋友看了以後,問是不是陳義雄;陳義雄以一句「三一九那天沒去現場」就排除別人(甚至警方)的疑惑。只應為一張「不十分清楚的相片」就嚇得自殺,陳義雄的膽子何其之小!這和他膽敢公然持槍,不做任何喬裝,還一路追著車隊跑,誓死如歸地刺殺總統,前後膽子為何判若兩人?
三、 陳義雄的三封遺書都放在房間的抽屜。誰自殺以前,會把遺書放在「自己房間的抽屜」,而不是擺在一個常人較容易看到的地方?
四、 自殺當日陳義雄和一群角力協會朋友約了飯局。四、五點出門說赴約,卻彎到魚港自殺。自殺以前和朋友約飯局──這合理嗎?對朋友承諾一件他絕不可能做到的事──這像朋友口中的陳義雄?
五、 一個熟悉水性、身體健壯的大男人,自殺前先捕一桶魚,再自己纏繞魚網,然後跳進「水流不動」(沒有湍急的水流)、「近處有可供支撐的漂浮物」(不像從橋上跳河,附近抓不到救生物)的海港自殺?

可能的真相

沒錯,犯罪的人之所以犯罪
,就是因為他的個性和一般人相異。我們不能拿自己的想法,去衡量他的想法。也因此,有些我們認為不合理、不邏輯的事,在罪犯者的眼裡卻是「理所當然」

不過,犯罪者還是有他自己的邏輯,整個犯罪過程要環環相扣。上述七項,單一項成立的可能性或許存在;每一項都存在,讓犯罪者不斷呈現相互矛盾的個性和意圖,合理嗎?
我認為可能的真相,為了方便解說,依事件發生的時序表列如下:

日 期 發生事件 可  能  情  形
92.02.28 連戰、宋楚瑜宣布合作競選2004總統、副總統
一、 藍軍士氣大振。
二、 某積極支持陳總統的人士X,看到泛藍居高不下的民調,開始憂心。經過X奔走遊說,聯合一群人研商,有人建議在萬不得已的狀況下,使用最傳統,也最有效「激發悲情、仇恨」的槍擊案。
三、 為了使槍擊案看起來不像「操縱選舉」,必須找一個泛藍的替死鬼。
92.04.25 陳義雄參加《2100全民開講》,在台南市水萍塭大罵陳總統的畫面出現在電視。(見上圖)
一、 X 覺得畫面中的陳義雄很激情,鏡頭又出現在全國媒體,事後調出來對全國民眾都有說服力,於是將陳義雄列為替死鬼的可能人選;再打聽他的背景,覺得他的個性(講義氣,願意幫朋友)、家庭(建全、有大批成員,自己又是最年長者,有責任維繫一家人的安危)、政黨傾向都吻合,且有一個交遊複雜的妻舅黃維藩,因而決定就是他!
二、 X 集團成員之一 Y 開始和陳義雄接觸。Y 可能原來就與陳義雄認識,或透過友人介紹而認識,五月、六月、七月、八月這段時間Y和陳義雄建立不錯的交情。
92.八月 Y 表示遭遇到麻煩,需要購賣槍彈自衛。
一、 Y向陳義雄訴苦,說自己遭遇到麻煩,直言陳的妻舅黃維藩有辦法弄到槍彈。並拜託勿跟任何人講,就說是自己「想買槍防身」。
二、 陳義雄做人講義氣,不僅代為購買,並承諾不透露祕密。
92.12.22 經由黃維藩接頭購得槍彈。 陳義雄將槍彈交予 Y;Y 再轉交 X。
93.一月 至 93.三月 選舉民調互有起伏 選舉民調雖然各說各話,但是藍綠陣營都得承認,這是一場輸贏極小的選戰。勝負可能在一、兩個百分點之內。尤其是越接近大選日,選戰越趨白熱化。
93.03.18 沈富雄召開記者會, 就記憶所及證實陳由豪兩度赴陳總統官邸。 由於扁嫂為了證明自己沒有收取陳由豪的獻金,曾說「若她有收獻金,阿扁退選」的重話,此記者會不僅重創第一家庭的誠信度,也讓原本在伯仲之間的選情發生巨大變化。
93.03.18 除了民進黨自己事後「對外宣稱的民調」,普遍民意認為陳總統輸了選舉。
一、 在一兩個百分點就能左右勝敗的選戰,沈富雄的記者會逼迫 X 決定執行準備已久的槍擊計畫。
二、 固然許多綠營支持者,堅信即使在沈富雄的記者會後,陳總統仍是贏面居大。但是最後選舉結果(即使發生槍擊案),陳總統只贏0.2%──這事實說明什麼?假如沒有槍擊案,陳總統會贏會輸?如果輸,輸多少?兩顆子彈凝聚的悲情和仇恨,會轉化作多少選票?
93.03.19 總統、副總統遭到槍擊。
一、 總統車隊來台南之前,Y邀請陳義雄一起去看熱鬧(假如陳義雄討厭陳總統,而且槍手不是他,他不會去湊熱鬧)。
二、 陳義雄到了熱區,Y與一群人(X集團份子)在現場。在X集團共同掩護下,槍手K在爆竹聲中射擊兩槍。
三、 總統車隊離去,X 集團也迅速撤離。陳義雄留在現場,他似乎聽到什麼,懷疑是不是槍聲?又不肯定。忽然想到 Y 委託他買槍,警覺到了什麼,急忙拔腿狂奔,往 Y 失蹤的方向(總統車隊行進的方向)追過去。追了兩個街口,沒找到 Y,憂心忡忡前往Y的住處(試看警方公布的錄影帶,黃衣禿頭男像是在「逃亡」,或是在「找人」?他一直張頭四探。逃亡的人,為什麼要張頭四探?要確定巷弄沒熟人,他才走進去?果真如此,他為何不做任何偽裝,還在槍擊現場拔腿狂奔?他到底是怕別人認出,還是不怕?)
93.03.19 總統、副總統遭到槍擊。
一、 陳義雄離開現場後不回家,據警方解釋,一種可能是在他要丟槍,才繞道遠路;另一種可能是他不走正途,繞小巷,是逃亡時地緣的考量。不管哪一種,全和之前陳義雄「不顧一切」的心境截然相異。其次,也不管哪一種,他都沒道理在巷口「張頭四探」;那些巷弄就在他家附近,那是像「找路」還是「找人」?
二、 最可能的是,陳義雄害怕 Y 陷害他,因而前往Y住處理論。到達 Y 住處,陳義雄同時見到 X 集團。大夥一起恐嚇他:
1) 槍彈都是你提供的。
2) 你出現在現場。
3) 我們都可以證明你就是槍手。
4) 你敢講,我們就殺你滅口。
5) 你敢讓你家人知道,我們就殺你全家滅口。
三、 試想,這是什麼案子?X 集團若是包含白道人士,陳義雄敢跟誰講?誰能保護他?更重要的是,他深刻恐懼 X 集團「真敢」,也「真有能力」殺他全家滅口。因而回家以後悶悶不樂,左思右想,覺得只要自己閉口,大家就可以相安無事。卻又擔心X集團反悔,偷偷殺他滅口,因而私下寫了遺書藏在自己房裡的書桌抽屜。
93.03.26 警方公布黃衣禿頭男子相片。
一、 陳妻懷疑是陳義雄。陳義雄說「自己做的事自己會處理」,並將案發時穿著的黃色夾克剪破,投入金爐內燒毀,且要求妻子替他修剪鬢角,改變自己的特徵。
二、 看到電視中公布的相片,誰會緊張?除了陳義雄,X 集團更應緊張,因為真正的凶手是他們。從陳義雄的反應來看,他還有「脫罪」的想法。但是,X 集團發現陳義雄可能被警方鎖定,出於無耐,只有殺人滅口。
三、 X 集團核心成員祕會研商,如何讓陳義雄死得「不太引人注意」?有人建議「自殺」,但因他們不曉得陳義雄寫了遺書,因而遭到否決。最後只好製造「意外死亡」。再研究陳義雄有什麼習慣可能造成「意外」,發現海港捕魚是一種可能。因此在現場先準備一桶活魚,再用魚網纏繞。
93.03.28 陳義雄和朋友約了晚餐,四、五點出門,次日中午被發現沉屍安平港。
一、 陳義雄出門赴晚餐之約,半路碰到預先守候的 Y 或 X 集團成員,半威脅地把他帶到安平港滅口。
二、 假如陳義雄真要自殺,他就會自殺。他幹什麼要在自殺前捕魚?自殺的人是多麼絕望!再以陳義雄的體能和自殺方式,只要有一絲一毫的求生意志,伸手就可以搆到漂浮物;他的那種死法,需要多大的死亡決心──這種一心一意求死之人,可能先莫明其妙捕一桶魚,再自己拿魚網纏繞?那桶魚、纏繞的魚網,不是真的「意外死亡」,就是被設計的「意外死亡」,十個福爾摩斯也想不出「自殺」的可能。警方為何會認為自殺?不就是因為遺書?
三、 陳義雄基於保護家人的心裡,他誰也不敢講(誰清楚真相,誰就可能被滅口;這就是民間盛傳本案「證據到哪,人死到哪」的真意)。但是家人又覺得「他涉及槍擊案」(他的確涉及槍擊案),家人一再追問,陳義雄屢屢欲言又止,弄得家人也認為他就是凶手,以致後續燒遺書、日曆、做偽證。

是的,我的推論有很多「大膽」「武斷」的假設。但是它比專案小組告訴我們的答案,不是合理得太多太多?
真相,不就是要合理?
如果大家各說各話、各信所信,不就是比較誰說的「合理」?也就是
,誰說的故事「疑點」較少?
除非專案小組能告訴我一個更合理的故事,否則,我要不客氣的說,專案小組的腦袋太單純了,他們真把這案子看成「單純的謀殺案」──張三討厭李四,於是張三拿了槍就去殺李四。
這案子有那麼單純?
我的推論,是小說家的異想天開嗎?
假如這是小說的情節,我要說,這小說跟本不入流──小謀小計,需要什麼智慧和謀略?他們唯一需要的是,X集團要有足夠的力量,嚇得陳義雄一句實話都不敢講。
或許你不認為有這種可能。這是什麼時代、什麼社會?光天化日之下可能發生這種事?
不妨設身處地想一想,當你面對的是「黑道大哥」加上「白道某重量級人士」,他們拿你全家的性命做威脅,你能、你敢怎麼辦?
假如你沒看過黃河渡──黃河的話──《澳大利亞驚魂記》;不妨先看看那篇文章,再跳回此地,跳脫藍綠,冷靜想想這問題。
或許你有人脈、有方法,但是要「設身處地」為陳義雄想一想。
看過布魯斯威利主演的《終極密碼戰》(Mercury Rising)嗎?
片子一開始,布魯斯威利走進雙親遭到謀殺的小孩家,由於那小孩智障,FBI探員猜測小孩的父母是因為厭恨撫養智障的小孩而自殺。布魯斯威利反問:「他們這麼窮,自殺會用那麼貴的槍?」
看到這一段,不知道有多少觀眾心裡為電影中的英雄喝采:問得漂亮

別以為這只是電影。假如這發生在現實生活之中,我也可以肯定地告訴你,就憑這一個疑點,警方就應該排除自殺的可能。
為什麼?
因為它不合邏輯!沒有一個窮光蛋,會買一把很貴的手槍做自殺的工具。
假如陳義雄是政治狂熱份子,他的所做所為就應該像政治狂熱份子。
假如陳義雄是瘋子,他的所做所為就應該像瘋子。
假如陳義雄是深謀遠慮、狡猾奸詐的人,他的所做所為就應該像深謀遠慮、狡猾奸詐的人。
他不可能某一段時間顯得深謀遠慮,某一段時間顯得狡猾奸詐,某一段時間像瘋子,某一段時間又像政治狂熱份子──完全配合專案小組的故事變化。就算陳義雄人格分裂,擁有不為人知的陰暗面。我還是要問,如果專案小組告訴我們的故事是真相,下面的情形是不是全要成立:

一、有妻子兒女正常家庭的祖父級人物,奉公守法生活了六十二年,只因為對陳總統執政的不滿,半年以前就開始計畫買槍,槍殺「還差一天就要落選」的總統副總統。
二、犯案時陳義雄誓死如歸,不戴帽,不做任何掩飾,大剌剌地在住家附近,穿一件制服式的耀眼黃夾克公然行凶。
三、犯案地點在光天化日之下、人潮洶湧之處,警戒的隨扈、警衛滿街都是,陳義雄一個人行凶,沒有任何同夥掩護,卻無人發現他當眾開槍?
四、陳義雄使用精度不佳的改造手槍,本身又疏於射擊技巧,在高度緊張時卻能兩彈擊中兩個快速移動的目標,命中的部位又那麼巧妙。
五、陳義雄開槍行凶以後,沒被任何人發現,卻標新立異地拔腿狂奔,直追比他速度快三倍的總統車隊而去,一路未咆哮、也沒試圖再開一槍。
六、膽大包天的暴徒,只因為警方公布的一張「不太像的照片」,就畏罪自殺?
七、一個熟悉水性、身體健壯的大男人,先約朋友吃飯,再捕一桶魚,然後自己纏繞魚網跳進「海港」自殺?

我再強調一次,上面單一項成立的可能,不是沒有。但是要它們「全部成立」,請問專案小組的專家們,就你們偵辦過的所有案子,或聽過學過的所有案例,哪一個能滿足上述的「單一項條件」?
還得七個全部滿足,可能的機率有多少?
是一句「信者恒信,不信者恒不信」,就能夠把所有懷疑推得一乾二淨?

專案小組應該補強的查證

或許,我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。但是有句話 ──當局者迷。檢警就因為偵辦過太多「單純的 刑案」,他們的思路已經僵化,只能把案子往「 單純」的方向想。我是局外人,冷靜看三一九槍擊案,覺得以下幾個線索應該追查清楚:
一、陳義雄委託妻舅購買槍彈那段時間,是 否遭遇到危害家人安危的麻煩?
二、有哪個陳義雄「以前不熟」,九十二年五至八月卻和他密切來往的朋友(就是Y; Y的住處,也應該是陳義雄離開現場前往的方向 );到了九十三年初,Y拿到槍彈,突然又疏於和陳義雄往來(請Y小心,只要專案小組開始找 Y,Y就可能被滅口)。
三、誰通知TVBS,陳義雄曾經出現在 《2100全民開講》?
四、誰告訴陳義雄,三一九當日陳總統在台 南遊街造勢?
五、有兩個時段X集團核心成員必然祕會, 一是沈富雄記者會到槍擊案之前,一是警方公布 黃衣男相片到陳義雄自殺之前;對所有可疑者的行蹤,只要追 查這兩個時段。全部都查,就像警方在記者 會中宣稱「目前已掌握X萬通電話」一樣,那是 散彈槍打鳥,只會分散辦案人員的力量。只要查 這兩個時段,而且要查得清清楚楚。

槍手的目標是誰?

最後幾句話──X不是十惡不赦的壞蛋。沒有沈富雄記者會,不會有槍擊案;沒有黃衣禿頭男相片,陳義雄不會死;即使槍擊案本身,又意圖殺死誰?
仔細回想那兩槍的彈著點,再想想那兩槍槍 手K可能隱身的位置、K看過去的角度、當時目標運動的「速度」和「方向」。請問:K想槍擊 的是「總統」、「副總統」,還是「總統侍衛長 」陳再福?
先想第一槍。彈著距離陳再福的臉有多近?
再想第二槍。當目標速度很快地從槍手近處「正前方通過」,追打的角度通常會「落後」或 「超前」?
假如落後,瞄準的又是陳再福的頭部,結果會打到哪?

又假如,三一九當天是有人想槍殺總統,結果把「『總統』侍衛長」打成重傷──這 新聞報導出來,和槍擊總統是否有異曲同功之妙 ?

謝謝你能耐心看到這。假如不同意,而且有具體的意見(不要謾罵),歡迎到黃河渡發表,我一定會回答。假如你只是想說我講得好,不必發表,你不講我也知道。